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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章程
(1997年11月12日通过)
总 纲
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本社前身为抗日战争后期一批进步学者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精神,以民主、科学为宗旨,在重庆组织的“民主科学座谈会”。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旧政协国共和谈期间,本社支持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反对内战,反对独裁,同共产党一道进行斗争,严正声明不承认伪“国民大会”。解放战争期间,本社赞成中国共产党的各项主张,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民主运动,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斗争。随后,本社响应共产党召开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的号召,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建立新中国作出积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本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组织成员参加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为发展科学技术、教育和医药卫生等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走上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道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本社进一步明确了性质、地位和作用,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半个多世纪以来,本社弘扬民主与科学的精神,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自我教育、不断进步的优良传统。
本社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本社以邓小平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工作。
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本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定不移地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全体社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为维护团结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为实施“一国两制”促进祖国统一,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贡献力量。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建设转轨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保证。本社积极发挥科技人才比较集中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崇尚高尚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为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为深化科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促进科技进步,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促进科学、教育与经济相结合;为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本社努力促进与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国际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本社积极反映社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自身建设是本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和发展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关系,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关键,要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要地位,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本社的历史、章程及优良传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坚持民主集中制,搞好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社的活力和凝聚力;坚持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使社的优良传统长期延续和发展,保证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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